第一、可以聘请助教的课程
我院本科、研究生、MBA、MPAcc项目开设的课程,凡是选课人数达到20人以上的,均可聘请助教。选课人数达百人以上或助教工作量较大的课程可以考虑申请2名助教。选课人数未达20人的,如工作量较大,经系主任同意,可以聘请1名助教,助教津贴由系经费中支付。
第二、可以申请助教岗位的学生
所有普通研究生自入学第二学期开始,可以申请助教岗位。
第三、岗位类别
研究生岗位分为A、B、C三类,基本津贴为800元/学分。各类助教岗位审定条件和津贴标准如下:
A类:选课人数达到80人以上,工作量较大的课程助教,津贴标准为基本津贴*1.4;
B类:选课人数达到50人以上,工作量较大的课程助教;或者课程人数达80人以上但是工作量相对不大的课程助教,津贴标准为基本津贴*1.2;
C类:选课人数20-50人,工作量一般的课程助教,享受基本津贴。
获得学院其它资助的研究生,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承担相应的助教工作,助教津贴不再重复发放。
第四、助教申请、聘用以及确认的程序
1、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情况,分析该课程是否需要聘请助教,聘请助教的课程,由研究生与任课教师双向选择,拟定助教人选。
2、假期至开学前进行申请,助教首先发送电子版信息“成人直播
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协议书“ 至相关教学管理课程管理负责人,开学初各教务管理部门组织本项目助教培训,说明助教工作要求。
本科研究生项目负责老师:刘笑瑜[email protected]
MBA项目负责人老师:赵欣[email protected]
MPAcc项目负责老师:刘草西[email protected]
3、开学第三周,选课具体人数确定,任课老师根据实际情况正式确定助教,并与学生签订“成人直播
研究生助教岗位职责协议书”,最迟第三周末报相关开课项目办公室。
本科研究生课程提交:老楼107室
MBA\MPAcc课程提交:老楼212室
4、后半学期开课的课程,参照以上程序进行,开课后第二周报送岗位职责协议书。
5、各项目办公室需对助教信息进行核对,如发现有冒名顶替或其他不实情况,将永久取消该学生的助教资格。
6、各项目办公室审核确定助教资格,并汇总助教情况一览表,特别注意审核多门课程申请的助教情况。第四周结束前提交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。
第五、助教管理及津贴发放
1、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汇总全院助教信息,确定岗位类别,并按照要求申报校助教岗位。
2、任课老师可根据助教工作表现,随时向项目办公室或助教本人提出助教工作改进意见,各项目办公室应协助任课老师监督检查助教工作。
3、助教津贴分学期中和学期末两次发放,校助教岗位津贴由研究生院报校财务打入学生卡内,院助教岗位津贴由主管院长审批后报财务打入学生卡内。
4、课程结束前两周之内,各项目办公室认真组织选课学生、任课教师以及各项目教务人员完成线上系统的助教评估,并于学期结束前第二周将评估结果报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。期末助教津贴额度以及助教奖励将根据评估结果确定。
第六、其他说明及注意事项
1、原则上每位研究生只能承担一门课程的助教工作,如果申请2门以上的课程助教岗位,助教津贴发放办法如下:工作量较大的课程的助教津贴发放全额,第二门课程的助教津贴按照75%发放,第三门课程的助教津贴按照50%发放。如果一位研究生承担了同一个老师开设的同一门课程,选课人数将加总,按照一门课程记录。
2、特殊课程如统计、数学类部分课程,本院聘请不到适合的助教,可以聘请外院系研究生做助教。任课老师需提前写出书面申请,所在系系主任签署意见,由教务室报教学主管院长审批。
附:助教考核办法